艺术学院与林霞文化传媒洽谈共建冠名班
2024-11-28 11:27 陈静  审核人:

艺术学院与林霞文化传媒洽谈共建冠名班


2024年11月27日,艺术学院副院长李嘉、马新胜、梁雪漫,以及产教融合科科长陈静、王斌一行五人,前往新乡市林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,就共建冠名班的相关事宜进行深入洽谈。

艺术学院副院长李嘉首先介绍了学院的基本情况,特别是近年来在民族舞蹈教育方面发展规划。他表示,学院一直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艺术人才,与企业合作共建冠名班是学院深化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的重要举措,旨在通过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,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和就业平台。

   

宋林霞校长对艺术学院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,并详细介绍了林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发展历程、业务领域和企业文化。她表示,公司作为一家在文化传媒领域具有影响力的企业,一直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企业文化建设,非常愿意与艺术学院携手合作,共同探索校企合作的新模式,为培养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素质艺术人才贡献力量。

随后,双方就共建冠名班的具体事宜进行了深入探讨。根据初步构想,双方计划在2023级和2024级民族舞班中设立“林霞舞校冠名班”,通过课程定制、实践实训、就业指导等多种形式,将企业文化和市场需求融入教学环节,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。同时,双方还将共同设立奖学金、举办专业讲座和演出活动,加强师生与企业的互动交流,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。

会谈期间,双方还就合作协议的具体条款、教学计划的制定、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等细节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协商,并达成了一致意见。

此次艺术学院与新乡市林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成功洽谈,不仅为学院深化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提供了新的契机和平台,也为培养更多高素质、高技能的艺术人才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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